维护景区形象 保护游客权益
韶山实行“先行赔付”护航文明旅游
华声在线9月16日讯(通讯员 周翼 记者 李国斌)“没想到一个电话,就解决了我们的诉求,为主席家乡执法人员的高效率点赞!”近日,吉林省吉林市王女士和两名友人一道来到韶山参观。在大巴车上,被随车导游多收取了105元的门票钱。事后发现上当的王女士,拨打了景区投诉热线。韶山市旅游执法综合指挥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属实,当即责成涉事旅行社退还给王女士及友人多收费用105元。
这得益于韶山市今年五一假期出台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制度》。该制度规定:旅游消费者在韶山核心景区购买商品,对价格、质量等方面存在不满意,可在7日内向食药工商质量监管部门或经营者申请无理由退货;商品存在瑕疵,商家不退货或不赔付的,或旅游消费者不便于出面的,以及食药工商质量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在食药工商质量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后按规定先行赔付。同时,鼓励韶山各商家作出更有利于旅游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为方便游客维权,韶山游客服务中心和毛泽东同志故居均设置了现场先行赔付受理点,12315、55666111两路热线24小时接受投诉举报。依靠集投诉定位、指挥调度、交易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韶山景区12315行政执法指挥调度系统,投诉举报内容和消费者定位迅速发送到距离消费者最近的执法人员移动终端上,执法人员在10分钟内就能赶到投诉地点,处理投诉。
据悉,自该制度试行以来,共受理旅游消费投诉举报37起,办结率100%,其中先行赔付10例,涉及金额2075元。有效维护了韶山景区的良好形象,保护了游客权益。